售后租回的概念及會計處理
2015-01-07 10:56:09 來源: 評論:0 點擊:
售后租回,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在日后再將同樣的商品租回的銷售方式。在這種方式下,銷售方應根據合同或協議條款判斷企業是否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以確定是否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在大多數情況下,售后租回屬于融資交易,這種情況下,企業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一般需要通過"遞延收益"科目進行處理,并將遞延收益在以后各期進行攤銷,調整相關成本費用(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等,貸:遞延收益,或作相反分錄)。具體如下:
租回時分別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兩種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在租賃期內按照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的:
(1)有確鑿證據表明認定為經營租賃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并按賬面價值結轉成本;
(2)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
、偈蹆r大于公允價值時,其大于公允價值的部分計入遞延收益,并在租賃期內分攤;
、谑蹆r小于公允價值時,如果該部分損失將由低于市價的未來租賃付款額補償時,有關損失應予以遞延(遞延收益),并按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賃期內進行分攤;如果該部分損失不能得到補償,則售價低于公允價值的差額應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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