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協議書
2015-01-06 11:40:17 來源: 評論:0 點擊:
土地租賃協議書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 乙方同意將位于五村麻車村的土地,租賃給甲方從事農牧業生產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 甲方租用乙方土地,其土地位于麻車村西邊(吳如茍邊上的田地),面積共 平方米,約 畝。 二.租賃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租賃費按每畝 元計算,總額為 ,支付方式為 四.土地租賃期間, 甲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影響耕地。 五.租賃期內, 乙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六.租賃期滿后,土地歸乙方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廢,不發生法律效益,若甲方需繼續租賃, 乙方優先租于甲方,如不租甲方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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